深圳:幼兒園餐飲服務不得委托承包
http://www.vmlcwjnjqx.com2020年06月15日 09:28教育裝備網
近日,深圳市教育局聯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,印發《深圳市幼兒園膳食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。《辦法》強調,幼兒園餐飲服務不得委托承包,嚴禁幼兒園教職工占用、食用兒童食材,教職工伙食費不得從兒童伙食費中列支。
《辦法》明確,幼兒園膳食管理實行屬地管理、以園為主、全程監控的原則,建立教育、市場監管等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。幼兒園的餐飲服務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,自主經營、自行管理,不得委托承包。幼兒園家委會對膳食工作情況,享有知情權、參與權、選擇權、監督權。幼兒園家委會可結合季節變化等因素,每學期組織1—2次膳食工作情況檢查。
關于伙食費管理,《辦法》規定,每學期兒童伙食費收支盈虧不超過2%。幼兒園收取的兒童伙食費,應主要用于購買食材,不得用于支付燃料、廚房水電、廚房員工工資等費用。任何人不得侵占、截留、挪用兒童伙食費。對于兒童用餐陪餐,《辦法》明確,幼兒園應當實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,幼兒園園長或副園長每餐都要與兒童共同用餐,做好陪餐記錄。幼兒園若具備條件,可建立家長陪餐制度。幼兒園對陪餐家長提出的意見建議,應當及時研究并反饋。
責任編輯:董曉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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